“现在开庭!”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12月8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在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正式拉开了帷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由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主办、公共教学部和新闻播音系共同承办的大学生模拟法庭顺利“开庭”。模拟法庭是学院学习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学院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模拟法庭,从尊法知法开始
“法庭”上的精彩演绎,离不开庭下的认真准备,本次模拟法庭的顺利开展凝聚了指导老师和同学们的辛苦付出。从接到任务到正式开演,参与活动的同学围绕活动主题排练了两个多星期的时间。
“我系首次采用模拟法庭的形式,通过两场庭审让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制的力量,公共教学部和新闻播音系承办的全院法制宣传日活动是一次有益地探索。”新闻播音系党总支副书记张志云老师如是说。
接到任务后,新闻播音系16级广播电视学一班和二班的班主任申莹和老师、何梦婷老师与同学们一起查阅了大量法律资料,学习了民事和刑事审判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为期两周的排练。同学们从一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只会背台词,再到慢慢开始研究案情、对庭审稿件进行更加细致的修改。学院还邀请来了安徽至诚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姚炜耀律师。姚律师从法庭设置、法庭秩序以及司法人员的服装等方面对同学们做了系统专业的指导,姚律师表示“应当让模拟庭审的审判氛围庄严、秩序井然,努力使在场所有人员都融入到了整个审判过程中。”
模拟的关键是真实
本次模拟法庭第一组是16广电二班带来的《一棍子打出的审判》,第二组模拟开庭的是16广电一班《摩托车撞人赔偿案》,分别是“学生过失伤人”的刑事审判、“交通肇事赔偿”的民事审判。
夏元璋同学来自于16广电一班,他是民事诉讼案“摩托车撞人赔偿案”的编导。“我们在排练的时候,一开始只重视剧本的流程,忽略了一些法律上的细节”,夏元璋同学继续说道“在排练初期,同学们并没有意识到,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等问题,经过专业律师的指导,同学们知道了法庭上提交的证据复印件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从而对原剧本进行了修改。为了使模拟法庭更具真实性,同学们还深度剖析案件,调动不同的人物感受,力求百分百还原真实的法庭庭审。”
正是因为老师同学们的认真对待,庭审期间,不论是司法服饰和法庭布置,还是法庭审理、证据提交等环节,模拟法庭都不逊色于真正的法庭审理。其中,在法庭辩论环节同学们更是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两组同学的精彩演绎也赢得了大家的阵阵掌声。
法制教育进课堂 撑起校园安全网
心往一块想,智往一起聚,力往一处使。以法促教,校园的法治教育永远都是进行时。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张晶、组织人事处处长曹晓富、公共教学部吕中华主任现场观摩了同学们的表演,表示赞赏。他们认为本次模拟法庭,学院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创新了活动开展的方式。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不仅弘扬了法治精神、传承了法治精神的内涵,也激发了同学们学法、知法的热情。希望以后这类活动可以更多的走进课堂、走进学生。
本次活动旨在以模拟法庭为契机,通过组织学生参与、旁听法庭的案件审理,用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共同分析犯罪的原因,总结教训,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收法制教育,养成自觉学法、严格守法的良好习惯。这对于我们建设法治校园、维护校园安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文/席国民 图/夏元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