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4浏览次数:42

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安排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确定工作

请各系认真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表》(附件1,以下简称《学期教学任务表》),并于2017年12月18日(周一)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要求如下:

1.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自2018年3月1日教职工上班开始至2018年7月12日教职工放假结束,共计20周。实际教学周数为16周(自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6月24日,暨第2周——第17周)。请各系部、各课程授课教师按此时间表制定教学任务安排和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

具体请参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校历》(附件2)。

2.各教学系负责填写本系所属专业的所有课程,含公共基础课程,切勿重排或漏排。对含有公共基础教学任务的班级,请各系协商公共教学部安排,并于报送《学期教学任务表》前,请公共教学部签字确认。

3.对人才培养方案需要调整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即由专业所在教研室填写《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附件3)提出书面申请,系教学科研办公室审定,系主任签字确认,并请于2018年12月18日(周一)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

4.教务处对教学单位报送的《学期教学任务表》进行统一审核,确定无误后依据课程性质、学生人数及教学场所确定合班课程,并录入“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确定学期教学任务。学期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二、教材报送工作

各教学系、公共教学部根据确定的学期教学任务选用教材。本次教材将采取录入“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的方式填报,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另发)。

三、任课教师遴选工作

任课教师的遴选工作由各教学系、公共教学部具体负责。请各单位依据《学期教学任务表》,遵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院政[2014]30号)要求,整合院内专业教师资源,并根据教学需要吸纳行业内优秀人才,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工作。对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教学态度及效果存在问题的教师,建议各教学单位不再聘任;首次聘请的、不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外聘教师,在开课一个月前应由教学单位组织试讲;确定任课教师人选后填写《学期教学任务表》中的“教师”、“备注”等信息于2017年12月22日(周五)前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并将首次聘任的外聘教师的资质证明信息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附件4)(含电子版与纸质版),送到教务处李青老师处备案。

四、课表编排工作

教务处将教材、任课教师信息录入“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进行课表编排工作。课表编排的依据是《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排课、调(停)课管理暂时规定》(院政秘[2014]40号)。对因专业教学需要由教学单位编排的课程表,请于2017年12月29日(周五)前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李青老师处。教务处于学期结束前排定课表。各系部、各任课教师可通过“教务与学生管理系统”查询课表。

五、其它工作

2015级专科与2016级专升本专业学生即将毕业,请相关教学单位依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具体请依照教字[2017]28号《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艺术创作)工作的通知》执行。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结合本系部所属专业、师资和学院教学场所实际情况,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按时间节点报教务处,确保下学期教学任务顺利落实。

 

附件:1.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表

2.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7—2018学年校历

3.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教学任务调整申请表

4.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聘用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