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28浏览次数:185

各党总支,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省委教育工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以及学院党委《关于认真做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2019年11月28日研究,成立学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认真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团  长:樊嘉禄

副团长:沈端良  张  晶  程世锁  张建华

成员:曹晓富  吴孔铎  孙来法  李  伟 王琍琍  罗耀东  张志云  杨  丽  陈昀岚

二、宣讲团职责

深入处室、系部、教职工、班级、寝室、学生社团等开展宣讲,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实现师生全覆盖;积极配合组织好省委或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宣讲团的宣讲活动。

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宣讲工作,负责主要宣讲日程安排(见附件),并具体负责教职工的宣讲组织;各系负责对学生的宣讲组织。

三、宣讲要求

1.精心制定宣讲方案。以《决定》为依据,聚焦“五个深刻理解和把握”,紧密联系学院实际、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把握关切,突出特色,切实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师生员工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2.认真开展宣讲备课。宣讲人员要认真研读《决定》及《<决定>辅导读本》,认真备课。宣讲要深入解读内涵,精准把握外延,防止片面化、简单化。

3.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宣传部、各系部、团学部门等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及时反映宣讲活动情况,注重反映广大师生员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4.及时报送宣讲信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学院确定专人为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信息报送联络员,及时将宣传信息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各系、各部门要将宣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特此通知。



附件:20191128宣讲安排(以时间排序).doc




                                   中共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