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进一步推动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发布者:学生处发布时间:2020-04-23浏览次数:478

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双重影响,全国2020届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政府关于稳就业、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要求,近日,学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全院上下要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学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各系成立以系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学生处履行指导、督促、检查、服务职能,各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系学管办具体推进,毕业班辅导员“一对一”落实具体工作责任。

意见强调,要完善就业工作促进机制。建立就业工作全员参与机制。调动全体教职工,特别是专业教师、外聘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熟悉专业领域、具备一定行业资源的优势,为就业市场拓展、毕业生就业引导提供支持。建立就业工作述职考核机制。将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纳入党总支书记述职、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干部年度考核以及辅导员工作考核之中。建立就业质量评价机制。严格遵守就业签约工作“四不准”要求,加大对就业率审核,杜绝虚假就业信息。加强对就业质量分析,完成分专业就业质量报告,为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分配、人才培养提供数据支撑。

意见要求,完善就业工作奖惩制度。鼓励教职工和外聘教师为学生就业积极推介,在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选本年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辅导员所带班级就业率低于80%的,学院将给予通报,对就业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就业率低于80%、就业质量不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学院将给予问责。实行就业进展周报制度。各系每周汇总就业最新情况,上报学生处,实现就业状况动态监控,适时发布就业进展信息。

意见要求,要拓展就业工作市场领域。加强就业工作指导力量,抽调两名教师或干部到就业指导中心帮助工作,重点负责网络就业指导和综合类市场拓展,各系学管办主任或者另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系各专业就业市场拓展。不断丰富用人单位信息,认真梳理以往有过联系的就业单位,分类整理、完备信息、承包到人、加强联络。把握就业市场区域定位,建立以合肥为中心、辐射全省市县、融入长三角的就业基地,要保持与优秀传媒类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巩固一批优质艺术教育类资源;积极联系省内市级演艺团体和传媒机构,关注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文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关注各级各类学校招聘;适时在上海、杭州、南京等重点城市建立就业基地。鼓励有志青年参军入伍,加大对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毕业生积极参军报国。

意见强调,要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网络就业指导,完成就业网站建设,打造就业指导网络主阵地,遴选一批就业指导优质网络课程,方便学生学习查询,举办网络招聘会,给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强就业需求分类指导,根据毕业生就业意愿,分为艺术表演类、传媒设计类、艺术教育类、考研考编类、自主创业类五个类别,利用微信群有针对性地进行就业指导。实行扁平化就业信息发布,及时捕捉就业信息,减少中间传递层级,就业信息直接面向毕业生,实现对全体毕业生的全覆盖和即时到达。

意见要求,要关注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处和各系按照“精准帮扶,不落一人”的要求,对建档立卡毕业生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比对、再充实,精准掌握每一位毕业生及家庭的基本信息、学业状况、就业意愿、求职进展、主要困难等情况,就业指导中心及时录入建档立卡毕业生帮扶信息。建立院系两级工作台账,明确“一对一”就业帮扶的具体部门和具体联系人,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综合分析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需求,“一生一策”量身定制求职就业计划,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强化线上创业指导,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遴选一批优质创业课程,汇总发布大学生创业政策。建立“创青春”校友会,联系成功创业校友,鼓励经验分享、资源互补、跨区域协同发展。